從網上看到一條消息,YouTube將在未來幾周內改進廣告系統,用戶可自行選擇觀看廣告的方式,以及是否觀看廣告。Google的這套新廣告系統被稱為“TrueView”,據介紹,用戶可以以三種形式觀看廣告,如果用戶跳過所有廣告,YouTube就不會向廣告主收取費用。我們知道,視頻網站的運營成本非常高,帶寬、服務器、版權等都是十分費錢的,視頻網站從目前嘗試的各種“盈利模式”來看,廣告是實現收入的一個重要途徑,也是大部分網站的生存法寶,據新浪2010年Q2財報顯示,其視頻廣告占總營收超15%。
那“財大氣粗”的Google是不是不想賺錢了?不看完廣告就不收投放廣告主的錢?答案肯定是否定的。商業公司不可能這樣的“大公無私”,Google只是想在滿足客戶的同時怎樣把盈利做得更好。
視頻網站都十分清楚,用戶對廣告非常不感興趣,他們也在想各種各樣的方式盡力避免廣告對用戶的強制干擾,暫停廣告、貼片廣告、彈窗式廣告、選擇性廣告等各種技術模式陸續推出。而在防止“擾民”方面,YouTube的不斷嘗試還是值得欣賞的,他們一直走在行業前列,不斷地探索新型廣告模式,試圖找到真正貼近用戶體驗的形式,比如這次推出的選擇或跳過廣告。
允許用戶選擇廣告并非新概念。2007年,在線視頻網站Hulu為它的“廣告選擇器”申請了專利,微軟旗下的MSNBC.com、雅虎網站、Hulu都選擇了這項技術,但是,他們并不允許用戶跳過廣告,只是可以讓用戶能夠自主決定選擇顯示哪段廣告。這樣一來,廣告主會千方百計地尋求更多的與廣告相匹配的視頻,而讓他們接受“可跳過”廣告則十分困難。Google在一年前就開始在YouTube網站的視頻中測試過“可跳過”的播放前廣告。Google高級產品經理菲爾·法爾希(Phil Farhi)表示,YouTube最初向廣告主提出“可跳過廣告服務”方案時,廣告主的態度都非常勉強。
在廣告主的意識里,視頻網絡廣告的效果就是反映在廣告點擊率方面(廣告點擊次數除以廣告顯示次數),雖然有人主張網絡廣告的效果不應僅以點擊率衡量,然而網絡廣告就是要誘發用戶互動,如果廣告沒點擊,那跟傳統媒體廣告沒區別了。但是,隨著科技的發展,效果的衡量標準也是在不斷前進的,web 2.0 時代將是用戶主導的時代,web 2.0 時代的網絡廣告強調的是參與性和互動性,衡量效果的標準應該轉變為“參與人數”,如果用戶選擇跳過廣告,則廣告主無需為此次廣告投放付費,而且通過這種方式,用戶能夠選擇他們更愿意觀看的廣告,廣告主可針對特定用戶群推出更有針對性的廣告,更精準的找到自己的目標客戶,錢能夠花在刀刃上,并及時查看廣告效果。
此外,廣告是有度的,一個品牌的廣告如果出現頻次越多,消費者越容易出現熟悉性忽略效應。而且,如果一個廣告毫無創意,并且讓人們反感,還頻頻出現,這對于品牌的收益貢獻是遞減的,這就如有人提出的一個公式:高知名度+低美譽度=臭名昭著。而若要增加美譽度,廣告主就必須推出更有吸引力的廣告,在廣告的創意、制作品質上下功夫,這種“可跳過”廣告無形中會提升廣告的質量。
(目前我認為的“臭名昭著”的網絡廣告:百度TV的某電動牙刷廣告。我最近的工作需要常用百度搜索,每次點擊進入搜索到的網頁,瀏覽器右下角就會彈出這個廣告,近一個月,每天要被動的接收幾十次,太讓人崩潰了。)
最后,我想,當網站給予用戶選擇權的時候,用戶會覺得得到了尊重,從而對網站的黏粘性更強,就會有更多廣告主光顧,一個良性循環形成了。